女命篇 女命看法 女命看法,与男命无大异。惟女重夫子二星,取用之道。能夫子,自身,三者兼顾最妙,否则宁愿身主较弱。夫星与子星,切不可受挫,再次必须顾全夫星,更次必须顾全子星,总以夫子两全者为上命。至少或夫或子,有一可靠。若全不可恃,则为下命决矣。 女命取用大法 (一)日主强,伤食多,取财为用。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取印为用。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取伤食为用。 (四)日主强,官杀多,取伤食为用。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取财为用。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以官杀为用。 (七)日主强,财多,取官杀为用。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九) 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日主强,印多,取财秋用。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取官杀为用。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取官杀为用。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取财为用。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取比劫为用。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取印为用。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取伤为用。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取比劫为用。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取官杀为用。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无官杀,以印为用。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取财为用。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无财,取比劫为用。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 女命取用解释 (一)日主强,伤食多,身主既健,子星亦美,取财为用。盖赖财生官杀,则夫亦荣矣。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身主子星虽美,官杀直接受伤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为用。盖赖印制伤食,以保官杀之夫星耳。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只身与子星之佳,官杀受伤食之克而无救,夫不可靠。取伤食为用,盖唯有鞠养爱子,恃以终老耳。 (四)日主强,官杀我,身主与夫星皆健。取伤食为用,盖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杀多而用伤食制之,亦帮夫之道耳。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仅身主与夫星之健,取财为用,盖赖财帮夫耳。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只身主与夫星两健,以官杀为用。盖从夫管束,亦妇道之顺也。 (七)日主强,财多,身主健,帮夫重,取官杀为用,则夫得财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身主虽健,帮夫虽重,奈无夫星可助,则取伤食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如人之无子无夫可靠。幸有财,尚可度生,则不用财星,将归诸谁耶。 (十)日主强,印多,身既健,复得父母旺气,惟太强则趋刚,非妇道之宜。取财为用,盖赖财制印,稍杀其盛,并以帮夫。或曰何勿用官杀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杀而生身,官杀岂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财则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制印,身旺已极,取官杀为用。虽不能拘身,官杀究属夫星,如健妇虽不受夫制,但终须嫁夫从夫也。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身既太旺,夫又无靠,则唯子之是恃,故以伤食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伤食,辗转相生,则灵秀之气,亦可吐发矣。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伤食,无官杀,是旺而无泄克,且夫子不可靠,取财为用,盖财分我力,亦可稍杀我势,且赖以为养命之源也。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盖印能制伤食,保官杀,帮弱主,所谓夫子、自身三合者,皆印之功也。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身既弱极,夫星亦危(官杀多伤食之克,无印之救),取财为用。盖财能泄伤食而生官杀,夫子仍保两全,仍自身较弱而已。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夫危不可靠。子息亦艰(伤食多,身弱必无子),则唯保身为尚。故以比劫帮身为用也。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夫重身轻,取印为用,盖印能泄官杀而生我身,与夫得平匀之妙矣。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夫太重,身太轻,取伤食为用。盖赖以制官杀自身虽愈弱,夫子得两平,亦计之善也。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则既夫子两不可靠(无伤食,则子星为不及;官杀重,则夫星为太过),唯强身是尚,故取比劫帮身为用也。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盖赖制财则保身,生伤食,则全子也。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则身弱子难(财多则伤食受盗泄,身弱则伤食欠生助,子自难矣),取官杀为用。盖官杀泄财,既可稍杀财势,亦全夫星之美也。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己身弱子艰,又无官杀,则夫星亦不可靠,其唯强身是尚,故取印生身为用也。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主弱则身不足,印多,克伤食,则子不足,印多泄官杀,则夫不足),取财为用,盖财能坏印生官杀,三者之病尽去矣。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又无财之生官杀,并去印,则用比劫,帮身而生伤食,庶身与子得两全也。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盖求夫星之成立也。 上一页[六亲篇] 下一页[富贵吉寿篇] |